全省公安机关积极转变执法方式
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事项拓展到38项
■ 推出京津冀自贸区内7项“同事同标”事项,统一三地35项公安行政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事项和192项公安行政裁量权基准,提升京津冀公安政务服务一体化水平
11月22日,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全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的新成效。据悉,全省公安机关积极转变执法方式,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事项清单拓展到38项,包括治安管理、网络安全管理、交通管理等多个方面,其中涉企30项,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轻微违法、初次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,教育、督促、指导企业及时整改,引导企业合法经营。
统筹做好“管理+服务”,涉企执法更加高效、更有温度。
积极推进京津冀营商环境一体化,协商推出京津冀自贸区内7项“同事同标”事项,统一三地35项公安行政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事项和192项公安行政裁量权基准,提升京津冀公安政务服务一体化水平。
助力支持企业“走出去”,全省各出入境服务大厅全面开通“企业商务专窗”,今年以来为734家各类企业的4164名“走出去”企业人员提供了全流程办证便利。
主动“靠前服务”,提升助企护企能力。
经常“问计问需”,各市县公安机关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,找准服务企业的着力点切入点。建立“包联制度”,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定期入企走访,与4043家重点企业建立包联制度,积极协调帮助企业纾困解难。
提供“零距离”服务。根据企业需要,我省公安机关在重点园区、重大项目、龙头企业设立警务室(站)755个,省、市两级重点建设项目全面推行了“一项目一民警”联络机制,确保企业和员工安全。
此外,各地公安机关组建企业业主民情民意微信群656个,搭建警企网上沟通交流平台203个,为企业提供“24小时不打烊”服务,进一步拉近了警企距离。
稳定的社会环境是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前提和重要支撑。
我省公安机关积极打造立体化、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,建成智慧安防小区30111个,建设完成率达到100%,在防发案、快破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,用社区小平安积累社会大平安。
各地公安机关还在工业园区、商品市场、建筑工地、交通枢纽等重点部位设置定点执勤点475个,有针对性加强巡逻防控,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了安全稳定的治安和交通环境。(高珊、王云鹏)